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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镇:“自选动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20-05-13 10:06:21 编辑: 三溪镇 访问次数:1601 字体大小:

 在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三溪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创新“自选动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整改歼灭战。

“临时党组织”压实整改责任到位。为压实整改责任,三溪镇成立决战脱贫攻坚临时党组织。全镇6个村分为2个片区,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分别担任片区组长,各联村组长担任临时党组织第一书记,村(社区)第一书记担任临时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书记、主任担任临时党组织副书记,是党员的村“两委”和联村干部担任临时党组织委员。临时党组织第一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书记、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委员及其他镇村干部作为具体责任人,做到心里有责、眼里有事、手里有活,确保在6月中旬前“354+N”认领的各类问题见底清零。

《脱贫攻坚问责管理办法》促进工作落实到位。该镇结合实际,制定《三溪镇脱贫攻坚问责管理办法》。对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村(社区)、部门及帮扶干部、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首次予以反馈提醒、再次开展问责。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扶贫专干的问责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镇管干部连续两次被问责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三次被问责的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非镇管干部将由镇党委、政府向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如实反馈问题,提出问责建议。

《脱贫攻坚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推进工作成效到位。为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三溪镇村(社区)“两委”干部脱贫攻坚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根据上级检查、督查、暗访结果通报情况,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三溪镇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排名处于末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一定程度负面影响,履职不力被镇纪委问责处理等情况核定各村(社区)2020年度绩效工资。

督查通报推进问题整改到位。镇纪委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以及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驻地巡回督导专项工作组、省委督导组检查发现问题,通过入户走访、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全镇整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系列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镇通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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