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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发布时间:2021-04-09 16:21:49 编辑: 网站管理员 访问次数:14951 字体大小: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民群众包括党员在产业和地区间转移流动日益频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1)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二是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三是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四是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五是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整体工作中。一是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二是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是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四是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五是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要明确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凭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同时,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3)要明确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的基本思路。一是各级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宏观调控;二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三是创新流动党员管理途径和办法,如积极整合党建资源、社会资源、企业资源等,打破行政区划、所有制界限,改进党组织设置方式,在组织设置上实现城乡统筹;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互动平台,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流动党员的实际需要,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服务;在企业、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设立党员摊位、党员经营户、党员责任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等。

转载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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