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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委编办“三项措施”促进事业单位法人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25 11:08:58 编辑: 县委编办 访问次数:206 字体大小:

 

近年来,旌德县委编办结合本地实际,从三方面督促事业单位法人规范履职,促进事业单位法人健康发展。

一是办好事业单位“身份证”。立足本职,对标对表,全面审查应登记事业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办公住所等登记事项,规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确保应登尽登。发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身份识别”作用,为事业单位开展公益服务、办理日常社会事务提供便利。

二是把好事业单位“履职关”。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台账,安排专人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并与台账作比对,审查重要登记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更正,依规在网站公示年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事业单位规范履职,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评好事业单位法人“信用分”。将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为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优化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评价,严格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制度。经审查核准通过的资料及时录入事业单位基础信息,并做好基础信息的维护工作,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对失信行为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将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用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并适时对外公示,增强监管时效性,提升事业单位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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