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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兴隆司法所扎实开展贫困村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31 16:01:05 编辑: 兴隆镇谢美玉 访问次数:7739 字体大小: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做到矛盾不上交,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旌德县兴隆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贫困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纠纷排查。结合法治扶贫工作,各调委会积极协调镇村“两委”班子成员、贫困村帮扶工作队成员、百姓说事点站点信息员,开展贫困村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化解”。

  二是多方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镇、村调委会及时就地化解,对疑难纠纷,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咨询、驻镇法官参与、行政配合等协助化解或者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及时解决,有效避免矛盾升级、激化,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总体目标。

  三是做实做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台账。对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采用群众乐于接受及卷宗的方式做好记录,镇司法所坚持对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制度,将当事人对纠纷调解的满意度做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成效。

  截止目前,兴隆镇共摸排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8起,其中涉及贫困村三峰村矛盾纠纷22起,均已全部成功化解,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没有出现当事人不满意的情况,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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