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田间地头都有农民们忙碌的身影,但焚烧秸秆现象也时有发生。近日,旌德县兴隆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农业、环保、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秸秆禁烧工作联合执法组,督查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联合执法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的主要责任人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对酿成火灾事故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推进镇、村、组“三级”监管禁烧机制和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执法机制,严格执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和“禁烧电话举报”制度。典型案例联合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提高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切实形成震慑态势。
三是强化巡查问责。联合执法组每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及时跟踪各村组的火点处置情况、落实网格化责任监管体系情况和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氛围情况进行问责,定期将巡查及联合执法开展情况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将发现的问题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