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平稳有序,2022年春季开学之际,旌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园安全建设、强制报告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每到一所学校,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学校防疫保障、安防基础设施、校园食品饮水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大检查,着重就学校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建设进行检查,发现不足之处立即提出纠正意见,要求整改到位。


同时,检察官要求校领导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工准入查询及定期查询违法记录工作,全力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在以后的工作中,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将针对此次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做好常态化安全监督,着力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筑牢校园安全网。并将普法宣传、司法办案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以司法保护促进各项保护的落实,共同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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