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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杜绝“任性”堆放

发布时间:2022-05-31 16:04:56 编辑: 县城管执法局 访问次数:965 字体大小:

自文明创建以来,县城管执法局深入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积极教育劝导沿街经营户、商贩自觉遵守城市市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不越门经营、不占道经营、不在公共区域或道路两侧乱推放物料等。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劝导下,部分经营者、商贩自觉改正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堆放等违法行为。但仍有部分经营者、商贩无视我局执法人员的劝导,拒不改正,多次出现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堆放等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办一起违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向社会通告如下:

近日,执法人员巡查至河西路时,发现当事人吴某某经营的当涂大肉面店存在擅自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拍照取证依法暂扣其堆放物并告知当事人前往县城管执法局接受处罚。

执法人员前期多次对当涂大肉面店进行规范管理,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占道堆放行为,但其不听劝阻仍继续擅自在公共区域堆放物料,鉴于多次劝说未果,执法人员拍照取证依法暂扣其堆放物。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将堆放在公共区域的物料清理干净,并予以罚款。

温馨提醒: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公共区域或街道两侧堆放物料等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经营户、商贩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做到进店经营、文明经营,共同打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市容秩序,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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