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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基金监管“对标”协议 规范药品耗材管理

发布时间:2023-01-17 09:56:56 编辑: 县医保局 访问次数:4352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排除医保基金安全隐患,旌德县医保局依照“两定”协议,“对标”协议规范药品耗材管理,筑牢医保基金防护网。

一是建章立制严标准。出台《关于实行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备案的通知》,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实行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电子数据按季度进行备案,提升药品耗材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专项核查促规范。成立专项整治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核实督查。对8家定点医疗机构、6家定点零售药店不规范问题,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协议考核强震慑。将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数据台账季度备案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考核内容。对多次检查都未整改到位的医药机构,将暂时中止医保定点协议,直至整改完成,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通过推行药品耗材进销存备案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医疗机构串换、虚记药品耗材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等“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筑牢了医保基金防护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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