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法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履行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职责,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完善生态多元保护格局,构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审判体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环境资源审判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惩治与预防并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存要求。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抓手,积极完善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础,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确保了环资审判工作精准有力。
二是夯实队伍根基。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推动,设独立的审判团队,调配精兵强将。旌德法院庙首法庭现有干警3人,其中员额法官1人、书记员2人。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修复手段,实现全面修复。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在各类案件中广泛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手段进行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共责令被告人补种复绿树苗370棵、放流鱼苗60380尾,缴纳生态修复金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