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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推行“道德积分制”,探索乡村德治现代化建设新方式

发布时间:2023-04-17 11:43:47 编辑: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访问次数:2863 字体大小:

    为扎实推进乡村德治现代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旌德县在“党建+三治”的基础上,在乡村德治建设中推行“道德积分制”。

    统筹推进“道德积分制”+“乡村治理积分制”。县委发改委印发《旌德县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把“积分制+乡风文明”纳入重要内容,明确各镇在制定积分兑换细则中要把群众践行村规民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文明实践活动等纳入积分范畴。县文明办、县农水局、县民政局统筹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和“道德积分制”工作方法,在全县先行选择15个有“生态美超市”的村进行试点,15个试点村均已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拟订积分制细则,正开展积分评定和物品兑换工作。

    充分运用“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依托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成立由“两委”“五老”“乡贤”等成员的村(居)积分评定小组,开展积分评定、兑换工作。家庭账户积分可在“生态美超市”兑换日常生活用品,积分兑换标准由各村(居)自行确定。同时将家庭和个人积分作为“生态美之星”“生态卫士”“清洁文明户”“平安家庭”“身边好人”“志愿典型”等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共产党员将党员积分作为“红黄榜”制度、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重要评判标准。2023年2月23日,庙首镇里仁村开展“2022年度“党建+三治”积分制管理——榜样在您身边积分兑换活动。”共有77户村民在基础分上另获12260积分,9户村民扣减750积分,共计兑换20余万元。

    全面建设“生态美超市”+“雷锋超市”。“生态美超市”和“雷锋超市”是群众将无形积分化为有形实物的重要平台,县农水局印发《旌德县2022年度“生态美”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县剩余14个农业村(居)全面推广建设“生态美超市”。同时为保障“生态美超市”正常运行,实行“政府补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集体投入补充”资金投入模式。新设立的“生态美超市”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1万元开办补助资金,每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运维经费。县文明办将建设“雷锋超市”纳入2022年度文明创建重要工作内容,为每个超市安排每年2万元的运行补助资金。2022年底实现全县63个农业村(居)“生态美超市”全覆盖,5个城市社区“雷锋超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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