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基层党建 / 党建综合

旌德县司法局:贯彻“153”工作思路 全面启动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16 11:13:29 编辑: 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764 字体大小: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近日,旌德县司法局贯彻“153”工作思路,以县依法治县办名义印发实施《旌德县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

  明确“1个目标”,力争审查标准化。《实施方案》对全覆盖工作推进时间节点作出明确要求,即2023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各镇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构建全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2024年年底前,推进镇级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现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乡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落实“5项举措”,实现审查规范化。落实审查力量,建议各镇由党政办统筹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确定1名分管领导,落实至少2名审查人员,整合其他专业力量,构建“1+2+N”的合法性审查模式。明确审查范围,要求各镇要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有条件的镇探索将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健全审查机制,制作“一表一图一单”,提请镇集体会议讨论事项需填写申报表,由党政办统一进行甄别后于会前交审查部门审查,审查部门按照审查工作流程图开展审查,审查结束后,将审查意见送签单报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出具审查意见。规范档案管理,要求各镇将提请合法性审查材料、审查意见等相关材料,由审查部门按照“一案一档”的方式统一整理归档。提高审查质量,要求审查部门严格审查,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可通过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部门联审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

  强化“3类保障”,确保审查实效化。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镇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跟踪了解推进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在全县推广。加强人才培养,要求各镇鼓励和支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考,参加法律专业学习培训,同时将加强对各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