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法院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扎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司法权威、公信力和民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一、全面压实审判管理。从严监管各审判流程节点。实行案件周报表制度,对案件各节点进行把控,督促承办人快审快结。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院庭长结案619件,占结案总数的49%。压缩案件审理周期,对案件审限进行跟踪监管,对审限剩三分之一的案件及时向承办人系统催办、电话催办、当面催办,并制发周通报,确保在审限内结案。截至6月底,我院审理时间指数为0.89,居全省第4名。对发改案件具体情况、发改原因定期通报、分析,加强与上级法院汇报、请示,截至6月底,我院案件发改率为0.82,居全省前列。
二、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线上开庭、在线调解、电子送达,上半年电子送达率达73.73%。加强诉讼服务平台应用,引导使用网上缴退费,提升网上缴退费使用率。加强审判和执行系统应用,利用“云上法庭”审理案件156件,互联网庭审直播案件256件。持续推进网上办公,网上收文、发文办结率达100%。稳步推进无纸化办案,深化“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卷宗为辅”的归档模式,提高案件审理智能化、协同化水平。
三、持续建立健全制度。出台《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严把鉴定关,防止“以鉴代审”情况发生。制定《关于诉讼案件法律文书送达管理规定》,规范送达管理,提升办案效率。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办法》和《审判管理规定》,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作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