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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职尽责,做提升司法质效的“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3-12-27 09:44:58 编辑: 县委政法委 访问次数:5786 字体大小:

 

近年来,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快建设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旌德,县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要求,强化监督职能。

一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大对民商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对诉讼中不当“查、扣、冻”措施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对错误裁判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及时监督,帮助挽损。县检察院对星豪电子财务纠纷监督案发出纠违检察建议书;对泾县警方办理的刘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虚假诉讼敲诈我县两家民营企业的“套路贷”犯罪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全部采纳并改判。

二是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规范政法干警同企业家的交往行为,严禁随意占用企业资金、场地、交通通讯工具,严禁巧立收费名目增加涉案单位和经营者负担,严禁违法插手干预民事经济纠纷,严禁以服务为名对民营企业吃拿卡要,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谋取私利,参与企业和个人非法经营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坚决依法查处,一律顶格处理。

三是开展涉企案件评查。组织业务骨干、社会律师、法学会成员成立评查小组,按照交叉评查对应关系,对政法各单位2022年办理的30件涉企执法司法案件开展评查,对发现涉企案件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深刻剖析成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县公安局及时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对4件挂案按标准全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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