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旌德县检察院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着力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在教育方式载体上求突破、出实效,推动党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坚持“学思践悟”,永葆向党红心。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深入推进支部班子建设,强化支委会组织领导。各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推动支部重要工作,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力,发挥2个党小组在支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院党组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及党建工作调度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坚持每周一下午干部集体学习制度,采取支部集中学、党小组分散学、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民本同行”,坚守为民初心。始终秉承为民宗旨,擦亮“检惠民生”工作品牌,打造更优检察服务产品。着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天大的事。把守卫公益职责尽力延伸到群众生活的边边角角。开展保障“舌尖上”、“脚下”等公共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会同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等部门,对全县农贸市场“生鲜灯”、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道路窨井盖缺失、公用健身器材破损等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让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更有安全感。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做到应救尽救,杜绝因案致贫、返贫,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
坚持“国之大者”,雕琢办案匠心。党建和部门业务深度融合。倡导“两加强两提高”工作法,即通过加强支部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进一步找准党建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促进二者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新变化,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为抓手,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和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等方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作用,为县委中心工作发展保驾护航。严格案件质量内部管理,实现质量评查全覆盖。深化检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利用互联网实现办案结果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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