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旌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25件(含刑申、刑更案件),审结116件,判处罪犯138人。审结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网络犯罪等案件59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依法审理广德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司红星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案,依法判处宣州区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盛勇有期徒刑四年。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判处1人有期徒刑11年。常态化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线上线下开展宣传16次。
二是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1172件,审结1095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72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7%,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61件。裁定诉讼保全5件,有效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得到执行。审结劳务合同、工伤保险、医疗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129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审结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物权保护等纠纷案件255件,平均审理时间31天,及时保障群众人身财产权益。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178件,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3份,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三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受理行政案件11件,审结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编写《旌德县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报告》,优化执法效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出庭应诉提示、监督备案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审结全市首例食品标示内容不符合国家推荐性标准要求行政处罚案,判决撤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协调和解促成撤诉案件1件。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4次。
四是切实解决“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1196件,执结1052件,执行到位标的28344万元。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行动,执结案件79件,执行到位标的175万元。该系列案件的执行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案件235件。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网拍成交24笔3250万元,促进执行财产处置工作高效运转。持续做实“执行110”工作,举报电话24小时在线,共接听举报及咨询电话87起,出警31次,拘传被执行人25人。重拳打击失信人员,共司法拘留17人次,纳入失信名单319例,限制高消费64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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