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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红黄榜”激活党员担当 让党员更有党员样

发布时间:2024-01-05 11:29:00 编辑: 兴隆镇 访问次数:1997 字体大小:

  近年来,以提升村级党员队伍能力素质为突破口,兴隆镇将全镇459名党员纳入“红黄榜”管理,深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量化积分工作,通过“红榜”公示表扬、“黄榜”公示提醒、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推动党员主动亮身份、办实事,让党员更有党员样。 
  明确评定标准,树立鲜明导向。每季度测算所有党员积分,按照支部和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流程,将党员中排名靠前位次的,评定为“红榜”党员,季度积分较少、受到党纪处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出现“一票否决”等情形的,评定为“黄榜”党员。利用同一套考评标准,评定出两份颜色不同的榜单,让每一位普通党员深刻认识到自己和群众的区别,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通过划明评定“硬杠”,以鲜明工作导向,让党员充分动起来。
  正反双向激励,激发服务热情。坚持“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党员“红黄榜”评定情况及时在村内公示。同时,对“红榜”党员,每季度由支部通报表扬,并作为党内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受到“黄榜”警示的党员,由党组织区分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理,通过书记约谈、公开承诺、集中教育培训、结对帮扶、定期思想汇报等方式,督促限期改正。2023年,兴隆镇15个支部共评出红榜党员33名,黄榜党员2名,有效引导党员参与文明创建、护林防火等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
  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常态长效。将党员“红黄榜”评定工作作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镇党委不定期开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将“红黄榜”管理制度与基层党建工作、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各村通过广泛宣传“红黄榜”制度的重要意义,为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红黄榜”制度鼓劲造势,营造良好的氛围。深入挖掘典型素材、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用身边的案例,教育感染身边人,将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红黄榜”制度不断推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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